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6-04-22 14:20:00 浏览次数:90

各附四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各捐赠类奖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开展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研究生第二学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兼报;

3.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和《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苏大医委〔2025〕14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评的情况。

二、名额分配

详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奖助学金名称、评选名额及要求

1.周氏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名额博士1人、硕士1人,2500元/人;附属第四医院可各推荐0-1人参评。

2.杜子威医学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名额博士4人,5000元/人;参评对象为附属第一医院(包括脑神经研究室)、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附属第四医院四家医院的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附属第四医院可推荐0-2人参评。

3.育才奖学金:苏州医学院可推荐0-1人参与学校评审,5000元/人;附属第四医院可推荐0-1人参评

4.临床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磅礴助学金:附属第四医院自评名额1人,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除新生和毕业年级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成绩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苏大医委〔2025〕14号)(附件2)文件规定进行评选。

三、支撑材料要求

1.申请者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2026年4月21日;

2.参与苏州医学院统筹评审的,杂志分区以中科院2025年大类分区为准;评定办法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苏大医委〔2025〕14号)(附件2),已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用于申请捐赠类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需于4月27日中午12点前向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递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3,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磅礴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交《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磅礴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6,一式一份)。

2.相关纸质支撑材料按照评定细则做好刊物级别(分区)、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meta)、刊物名称、作者排名(共一需写明共一的人数)、见刊时间等;纸质材料交至科教处南区办公室孙老师处,电子材料备注好“奖助学金+姓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本单位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医学院,医学院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12-65955474

电子邮箱:jzsun@suda.edu.cn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3: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6: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磅礴助学金”申请表(硕士).docx